為滿足工作的需要,萍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看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男性看護人員8名,女性看護人員3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報考者限萍鄉戶籍(含市內暫住戶口),年齡為18至35周歲;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和缺陷,身上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無口吃和色覺異常,形象良好,雙側裸眼視力須達到4.8以上;
4.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學歷(包括同等學歷的技校、中專等),并應在入職后最長三年內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否則聘用期滿后不予續聘;
5.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勞,自愿從事并熱心看護工作,遵紀守法,服從管理;
6.招聘看護人員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以下人員: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2)有個人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被開除黨、團籍或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應征入伍后拒絕服兵役或被部隊退兵的;
(5)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看護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班時間);體能測試時間:3月23日;面試時間:3月25日
2.報名和資格審查地點:掃描下方二維碼免費獲取
3.報名和資格審查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學歷證書、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以上均需原件與兩份復印件)、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征信報告一份。
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體能測試準考證。參加測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錄過程,凡發現有關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人員考試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且三年內不得報考該職位。
(二)體能測試(100分)
測試項目:男性: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臥撐;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一分鐘仰臥起坐;所有參加測試人員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三項體能測試成績均需高于60分(含60分),有一項低于60分即予以淘汰。三項均高于60分(含60分)者計總分,按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排名。(參加體能測試時請考生自備運動服、運動鞋)
(三)面試(100分)
1.體能測試,根據測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尾同分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萍鄉特巡警公眾號進行公示,并通知考生領取面試準考證。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臨場應變、言語表達以及行為舉止、儀容儀表等相關內容。
3.面試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體能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遇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者則以體測成績排名在前者優先)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體檢按1:1比例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院參加健康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政審。體檢結束后,組織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政審。政審的主要內容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本人和直系親屬有無違法犯罪記錄、是否違反信訪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記錄等。
如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政審、聘用資格的(未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或提交政審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政審人選。
(六)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招聘辦公開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崗前培訓
公示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看護知識、應急處突、安全保衛和內務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常識。對崗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難以勝任看護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錄用。缺額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聘條件隨時增補。具體培訓計劃由萍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負責組織實施。
四、審批聘用
崗前培訓結束后,對合格的應聘人員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為聘用對象,聘用人員有1個月的試用期(不含上崗培訓時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的統一工作分配及日常管理。工作期間,由萍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對所有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辦法另行制定),經考核不合格且不能勝任工作的隊員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缺額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聘條件隨時增補,以保證隊員總數不變,活力不減。
五、薪酬待遇
聘用期間,看護的試用期基本工資待遇為1730元/月+執勤津貼+值班補助;一個月試用期滿后,工資1730元/月+績效+執勤津貼+值班補助,綜合到手工資約2500-4500元/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除外)全年工資5萬元左右;具體繳納辦法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另: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實行績效管理,享受看護補助每天80元(節假日翻倍),食宿免費。
六、其他
本公告由萍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萍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
2022年3月12日